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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躍老化/長照缺口誰抽痰導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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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聯合報開始刊載「願景工程:活躍老化」系列,本周繼續討論「老有所養、老有所終」;一步一腳印勤勞耕耘,值得喝采。 許多官員、民眾大概未曾注意,從「長照計畫」到《長照法》草案,都有一個「照顧不夠周延」的缺口:長照體系,誰來抽痰? 依規定,護理人員才能為被照顧者抽痰、導尿;僱主不得指派未具護理人員資格的外籍看護、本國照服員為被照顧者執行屬醫療行為的抽痰、導尿工作,否則將觸犯法令。但以抽痰而論,除非狀況佳,否則通常每十分鐘至五小時左右要抽痰一次。因護理人員老忙不過來,許多養護機構或家屬乾脆聘僱護佐、外或本勞抽痰。又因不可能有大批護理人員每日若干次赴被照顧者家中服務,家居被照顧者仍仰賴家屬、外或本勞抽痰。結果是全國需抽痰的養護機構、家庭,可能泰半「違法」! 按照上述規定,長照體系的各種服務中,護佐、家屬、外或本勞只能提供一般服務,不能提供抽痰服務。 政府宜補上這個缺口:維持原護理人員執行醫療行為的規定,增派人手赴需抽痰的養護機構、家庭,提供每日至少一次的服務。或者,修訂相關法條,在考核或面試等條件下,同意未具護理人員資格的家屬、看護人員、或喘息、外展等制度服務人員得執行抽痰工作;並嚴格把關,避免弊端或謬誤。除抽痰,導尿容可類比之。 長照人力短缺,吃苦受累的是家屬。長照體系無本外勞人力資源電腦資料庫;當本外勞休假,不易找到代班人手,家屬就須代班。本外勞可休假,家屬不可休假。 照服員日薪「醫院班」一千多元到兩千二百元,「家庭班」一千六百元到兩千五百元(僱主供三餐,或外加三餐費用兩百元)。以平均日薪兩千元計算,沉重經濟負擔叫一般家庭如何承受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