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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管太多:申請看護補助低收戶竟得先墊錢
【韓旭爾╱台北報導】政府針對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提供部分補助,但當民眾有需求時,卻需先墊款支付再憑收據申請,住院看護費每天就需2000元,對籌不出錢的低收入戶家庭而言,如此做法,如同設立了申請扶助門檻,實在不便民。
72歲獨居的低收入戶阿興伯8月初中風住院,無力先墊款聘用看護員,只能由另有家庭的61歲妹妹阿英婆來醫院照顧,阿英婆不懂看護技能,導致阿興伯臀部生褥瘡,增加治療時程。
43歲低收入戶單親爸阿龍獨育2子,15歲長子小祐8月底因車禍住院需看護協力,阿龍只得先借款4萬多元支付,待10月初小祐出院時才得以申請補助。
籲政府聘看護員
阿龍感嘆說:「補助還沒下來,借款沒法還,我做零工每月賺2萬多元,11月兒子需再開刀,又要為借看護費傷腦筋。」
功德會會長羅秀蘭指出,政府對看護補助,各縣市上限金額不定,最高1500元,但均需先有單據才能申請。以高雄市來說,政府對低收入戶每天2000元看護費最高補助1500元,低收家庭負擔大大減低。但因政策上採取事後申請,就大增困擾了。
羅秀蘭建議,可由政府直接聘用看護員照顧低收入戶病患,才能真正嘉惠低收入戶。
高市社會局救助科股長楊蕙菁說,需以收據作憑證提出申請的作法是為免扶助資源濫用。若民眾有困難,可先尋求醫院社工幫忙,或由社工協調看護員先欠薪,待核撥後再償還看護員薪水。
完全沒有同理心
但醫院張姓社工說,對於政府能補助的費用,民間資源介入意願低,「有社工員甚至自己預借薪水幫民眾先聘請看護應急,結果等了2、3個月政府補助才下來。」
看護仲介業者劉美蘭也說,看護員需養家活口,政府要求欠費提供服務,「等於在壓迫另一個家庭」。
恩家貧困家庭協會執行長楊靜齡說,民眾因經濟困窘才會成為低收入戶,「如今生病住院要請看護,政府還要民眾先去找錢再給補助,完全沒有同理心」。
高醫社工系系主任陳政智也指出,政府這種做法是防弊重於興利,有改進空間。
《蘋果》評分
【政府回應】
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說,政府對低收入戶的協助,中央負責部分如健保費、國保費、註冊費等,全都不需先墊付款項。
至於住院看護補助是由地方政府依其財政能力提供不同程度補助,地方政府基於預算有限,難免採取保守做法。會協調地方政府在補助流程上改進,減輕低收入戶聘用看護員困難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