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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看護(現已正名為照顧服務)行業行業已近二十年,深知入此行業者,多為經濟問題,或為中高齡就業,或為二度就業婦女。

 

服務品質

個人初從事照顧產業即因經濟因素,且因而改善經濟狀況,但見照顧服務人員卻因此業外無制度規範內無就業保障,致服務品質皆以人員自身之感覺決定,此為品質無法提升之要因。

 

曾經

因此個人常思盡一已之力為照顧服務員謀福利及展業管道,遂參與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之運作。

 

法規

就體制來說,合作社是一個弱勢族群改善經濟及生活的好體制,但因法規的不明確,又,人員因經濟壓力及未來的不確定性,多數存有做一天是一天的想法,故雖有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之成立,但其營運不外不依法運作或依法運作但營運很差二種,其二者皆難以達到合作社成立之改善經濟及生活之目地,甚至被評為一詐騙集團。

 

希望

因此,本人再度投入照顧服務產業,想法即為集合作社及公司之優點,以明確的制度管理,以透明的分紅及升遷為誘因,祈使人員因此能安定於此行業,除人員自身經濟及生活改善外,並共創造在照顧服務產業的未來。

 

社會責任

在共同創造未來的同時,仍應不忘飲水思源,社會的支持為改善我們經濟與生活的源頭,我們無法一一致意,但我們會在營餘中提撥社會回饋金,以各種形式回饋到社會上。

100.12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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