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4起 24類場所取消3劑令
【記者鍾佩芳/台北報導】2022年11月7日 週一 下午8:46
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,考量我國目前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,
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,為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,
經參考國際現行公衛防疫措施,自十一月十四日起取消二十四類場所(域)
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接種或快篩之限制。
十一月十四日起,取消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性質之場所(域),
包含屬於維持醫療量能、維持防疫量能、高接觸風險工作者、
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(即COVID-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一、二、三、七類對象)、
矯正機關、殯葬場所,以及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二十四類場所(域)
等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接種或快篩之限制。
教育部共八項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;樂齡學習中心;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;
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;社區大學;游泳池;短期補習班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。
經濟部共九項: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;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;資訊休閒營業場所;視聽歌唱場所;
桌遊、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;會議及展覽場館;美容美體業;大型餐宴、婚宴場所;
以及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
及其他類似場所(特種咖啡茶室、夜店、舞場、三溫暖)場所。
衛生福利部共六項:托嬰中心;失智社區服務據點;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;
親子館(托育資源中心)、衛生福利機構(社區型)、民俗調理業。
勞動部共一項:職業訓練場所。
另,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,
包含宗教活動(遶境、進香團參加成員)、團體旅遊(由旅行社承攬,
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)、健身房及八大行業之參與民眾,
已於十一月七日起取消須完成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三劑)接種或快篩之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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