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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紓困 低收入戶補助恐縮水
中國時報記者季節、潘千詩/台北報導
 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政府針對原有工作但受衝擊導致失業或收入減少者,
給予紓困,但25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,
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坦言,如果有人本次申請紓困,
可能影響未來低收入戶分類認定與補助金額。 
 
各地政府會將低收入戶分類,對於全戶都沒有收入的類型,
給予較多的生活扶助費,對於有收入但偏低的家戶給予較少的費用,
而紓困適用對象是有工作收入但因疫情失業或收入減少者,
因此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詢問,
是否會有民眾因為紓困影響自己未來的低收入戶資格?
薛瑞元坦言,盡管紓困金不會列入低收入審核的家戶收入中,
但民眾要符合紓困資格時必需表示自己原有工作,
因此日後審查其低收入戶資格時,會要求民眾解釋有工作這點,
將可能影響對於民眾的低收入戶分類
(不再被認定是全戶無收入的類別,獲得的生活扶助費減少),
希望民眾根據事實申請,不管是紓困或低收入戶資格。
 
以台北市為例,低收入戶分為0到4類五種,第0類為全戶均無收入,
每人可領取1萬7005元生活扶助費,第三口(含)以上領1萬4270元,
但倘若因為在申請紓困時聲稱自己有工作有收入,
將可能因此無法再適用第0類,頂多變成適用第1類,
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0元,小於等於2308元,
則每人可領取1萬4270元生活扶助費。
 
另外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宣布,不少人隔離時生活不便,
需有陪伴者協助日常生活打理,因此將提供陪伴者也列入每日1萬元補助對象,
且可回溯;醫院中負壓隔離病房無障礙設施不足,病房若要修繕無障礙空間,
每病房將給予10萬元補助提供整修;醫院中輔具不足也會做立刻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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