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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墜樓長照中心挨告不起訴

基隆市一名李姓男子被家人送到仁愛區一家老人長照中心療養,不料,今年二月底,李男表示要上廁所,事後卻不知什麼原因,突然從七樓墜落,當場胸椎骨折、脊椎損傷,且有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、左側股骨骨折等傷勢。 
家屬質疑長照中心沒將7樓門窗關上,安全管理有疏失,才導致李男墜樓,怒告院長及一名印尼籍員工涉業務過失傷害。院長喊冤:「我很盡力照顧他」,印尼籍員工也說:「我很努力照顧阿公,不知他怎會摔下樓。」 
報導陳偉周 


【偵查】

基隆地檢署勘驗現場發現,李男從防災逃生窗墜樓,該窗高120公分、寬40公分,院方表示李男精神狀況不佳,且因墜樓處是防災逃生口,門窗才未上鎖,檢察官研判李男自行跳樓,難認院長及員工有過失,將兩人不起訴。 

【如何挑選長照中心】

請機構出示立案證書。
考量個別需求,例如老人咀嚼、吞嚥功能不好,機構是否配合將食物切丁等。
注意床鋪是否有隔離視線的遮蔽物,附近有無供老人散步的地方。
檢視屋內有無標示出口及避難方向指示燈,寢室及衛浴設備是否裝設緊急呼叫。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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